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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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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利来w66

2013年9月25日下午,政府绩效管理学术系列沙龙第四期在北京社科院六层会议室举行,由管理所张耘研究员主持,本期主讲人为付立春博士,其为大家做了题为《发达国家政府绩效管理的经验》的报告,管理所相关研究人员、北京市绩效办领导参加了此次沙龙,并在报告之后就相关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本次报告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即发达国家政府绩效管理的总体经验,其二是典型国家政府绩效管理的案例。

首先,报告谈到绩效管理的40余年历史。英国撒切尔政府最早开始实施系统化、规范化的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措施。在美国,大规模绩效管理的开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法国、德国等都将政府绩效管理作为政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法国的“革新公共行政计划”、澳大利亚的“财政管理改进计划”、丹麦的“公营部门现代化计划”等。东亚国家中的日本、韩国等国家先后引入类似政府绩效管理的“行政评价”、“制度管理”。

西方各国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虽然具体做法各有特色,但总体设计思想和改革方案基本一致,就是都力图打造一个花钱少、办事好、改善政府形象的新体制。发达国家政府绩效管理发展迅速、成就显著,有力地提高了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改善了公共部门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促进了公共部门尤其是政府管理的持续性改进。

接着,报告提出英国cpa(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assessment)最初的管理体系(下文称老框架)于2001年12月正式颁布(dtlr,2001)。虽然cpa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其固有的缺陷也暴露出来。首先,未能识别出跨组织、跨领域的服务绩效的改进。如2005年后,由多个组织合作提供的儿童与青少年服务的绩效就处于静止水平,这与实际不相符合。其次,虽然政府许多公共服务绩效提高了,但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却有所下降。面对这些现象,cpa体系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因此,许多人对其提出批评。这些批评意见分为两类:一是技术性的,主要是质疑某些指标的信度和效度;二是政治性的,指责cpa体系是中央政府控制地方政府的复杂工具,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沉重的工作与财务负担。2009年2月公布了caa体系,并于2009年4月1日正式替代cpa体系,开始运行。

美国1993年颁布《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gpra)。当代美国联邦政府绩效管理主要集中在三个层次:其一,部门绩效管理,它是由各部委在每个财政年度末期对本部门的年度绩效状况进行管理,并把管理结果制作成绩效和责任报告予以公布;其二,跨部门绩效管理,它主要通过三色等级评分卡对各部委执行总统改革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比较管理,督促各部委执行总统的改革计划,从而有效地保证总统改革计划的成功执行;其三,项目绩效管理,它主要通过项目等级管理工具对联邦项目进行比较管理,从而为项目的管理和预算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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